经省委宣传部批准,现将2018年省新型智库竞争性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宗旨
省新型智库竞争性项目是省社科基金项目新增类别,属于重点项目。旨在鼓励省新型智库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成果,充分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发挥咨政建言重要作用。
二、申报对象
(一)中央部委高校(8个)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
(二)省属本科高校(28个)
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三峡大学、长江大学、江汉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民族学院、湖北医药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湖北文理学院、湖北工程学院、湖北科技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湖北理工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荆楚理工学院、武汉商学院、汉江师范学院
(三)其他科研部门(2个)
湖北发展战略研究院、湖北党的建设研究院
申报竞争性项目的负责人和课题组必须具有良好科研基础,在相关领域内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经验积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三、资助经费
每个项目资助6到10万元。
四、研究管理
1.各单位在校内组织申报,于4月23日前以学校名义报送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必须包含《2018年省社科重点项目计划书》《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跟踪服务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立项通知书》。同一负责人和课题组只能申报一项研究。《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立项通知书》中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6人。
3.课题组提交《2018年省社科重点项目计划书》《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跟踪服务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立项通知书》后,由省委宣传部组织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立项一周内拨付1/2的研究经费。
4.课题组必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研究,包括提交1篇总报告,发表2篇《智库成果要报》。完成后向智库下发结项证书,拨付剩余研究经费。逾期不予结项。超过立项时间2年的,取消立项,并收回全部研究经费。
5.请将申报材料原件一式两份寄送至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省委大院省委宣传部理论处。
联系人:王黎黎 87231709(含自动传真)
附件:
1.省新型智库2018年度竞争性课题
2.2018年省社科重点项目计划书
3.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跟踪服务表
4.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立项通知书
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