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4-11-24 作者:李道权;杨洁 来源:东方早报
“协管员在执勤时无权扣车、证件等物品;执勤时切忌方法简单粗暴,严禁讽刺、刁难、打骂违章者;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一旦违规就将被扣5~20元,1年内有三张抄报单者,必须重新培训,不合格辞退。”这是记者在一份交通协管员的勤务工作守则上看到的规定。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协管员说,她来工作4个月了,遭白眼、被骂,心里难受得不行,上个星期她学会了抽烟,说是以毒攻毒。
比执法难更难受的是让人瞧不起
到今年年底,6000多名交巡警和8000名交通协管员将流动在上海各个街头,指挥和疏导上海交通,这将更大程度地缓解上海交通压力。但交通协管员的执法地位问题却将继续困扰着这8000人。“我们只能进行规劝,但不能对行人进行处罚,管理太难了。”一位做了两年多的交通协管员这么说。
两个星期前,周耀棠被两个年轻人打得满脸鲜血,事情的起因只是他示意两个人不要在红灯时乱穿马路。记者昨天从黄浦区交巡警支队广场中队了解到,中队有100多名协管员,他们中1/3的人有过被殴打的经历,很多人被打还不止一次。
广场中队协管员中队长耿直告诉记者,他们在管理中遇到诸多的阻力,问题的关键是他们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我们没有执法权,遇到行人违规只能口头规劝,一旦行人要硬闯,我们什么都不能做的。”
一些协管员表示,更让他们难受的是被人看不起。“打骂都是经常的事,我们都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很多人违规被阻止后,会不屑地说‘你又不是警察,凭什么管我’,但民警只要手一指,他们就退回去了。”
法律地位不明确难实现有效管理
为防止协管员在行使处罚权中出现违规现象,同时严格按照非行政管理在编人员不得享有处罚权的规定,现有的协管员都不得享有执法权,“他们只是协助管理”,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任助理杨永华说。
对于这种处境,yL23411永利官网登录梁木生教授认为,由于自身法律地位不明确,协管员没有相应的管理权限却行使着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责,“公共事务的管理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保障,就很难实现对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
专家认为扩权需慎重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教授沈福俊的看法是虽然交通协管员对维护交通秩序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因为协管员不具有相应的法律地位,所以从法律意义上讲,其执行协管职能自然不具有法律上的有效性。
而梁木生则打了个比喻,交通协管员很像学校的保卫处,没有相应的管理权限,却担负着学校内的治安管理,一旦发生重大案件,保卫处只能选择作壁上观。“因为他们没有相应的调查取证权,跟保卫处一样,协管员在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时,也不能进行处理。”在梁木生教授看来,交通协管员不仅存在现实协助管理的难题,更为重要的是可能阻碍了正在推行的法制化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行为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教授也有类似的担忧,他认为对协管员赋予权力一定要慎重“由于自身素质方面的限制,加上没有进行专门的培训,在执法的过程中很可能出现一些违法现象,所以在授权时一定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