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布衣参事”打破了过往对参事身份、学历和职业的限制,改变了参事多由政府和单位推荐的遴选模式,武汉市聘请“布衣参事”的做法在全国尚属首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布衣参政”的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近日,武汉3名市民被市政府聘为参事,外界称为“布衣参事”。此举打破了过往对参事身份、学历和职业的限制,改变了参事多由政府和单位推荐的遴选模式,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据考,“参事”一词源于汉朝,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官制象天》中有“备天数以参事,治谨于道之意也”之语,其中“参事”便是参与国事、政事。政府参事,即为政府在行政管理和公共决策时的参谋和智囊,为政府有效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参事工作条例》规定,政府参事由政府行政首长聘任,职责为“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民主监督、统战联谊”,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较大的社会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具有较强的参政咨询能力”。我国参事制度并未明确规定不能从民间选任,然而高端化已是选聘的潜规则。长期以来,行走参事室者多为政界高层与学界翘楚。目前,武汉市政府拥有的30余名政府参事,均为清一色的专家学者和领导干部。“高端化”使得参事身份呈现神秘化和结构单一化的趋势,使所参之事偏于宏观设计,缺少民生关注。
三点争议
民众参与公共管理,表达意见和建议,是民主制度和政府善治的价值追求和判断依凭。当公共管理和政府决策能够反映并代表民意时,就能得到认同、拥护和支持,推行的社会成本就会降低,从而获得较高的社会效益。而“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武汉开全国之先河,选聘布衣参事则是重视民意和锐意探索的体现,有利于提高政府决策水平,保障和实现民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话语权等合法权益,此完善和发展民主政治和政府管理之举理应大力倡导。
然而,如同其他一些政府改革与管理领域的探索一样,布衣参事也存在着令人忧虑甚至是争议之处:其一,“布衣”是否真是“布衣”?即布衣参事中的布衣如何来、是否具备代表性的问题。武汉此次聘任的3名布衣参事中,其中有两名是基层公务员,一名是教师,均有体制内身份,并非纯正“草根”,其代表性似乎还值得商榷;其二是布衣参事是否会沦为摆设和“花瓶”,即其能否切实发挥作用;其三是聘任布衣参事这一政府行为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这三方面问题归结为一点,便是如何从制度设计上使得布衣真正成为参事。
制度待完善
因之,进一步完善布衣参事制度,首先要着力规范布衣的制度化输入渠道。政府要确保选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这关系到布衣参事的纯洁性。倘若仍是学者、专家和官员,未免徒具“布衣之名”。因此,要进一步扩大布衣参事的选拔范围,从不同社会阶层中选聘具有代表性的布衣作为参事。
其次,要切实拓展布衣参事的制度化参事途径。布衣能参多大的事在于政府能提供多大权力,能在多大程度上重视其所反映的民意,能为其提供多宽的途径与渠道。倘若缺失这些制度化途径,那么此举最后恐怕只能是昙花一现的“选秀”,让群众失去参政议政的热情与积极性。同时,政府要能听得进逆耳忠言,否则,布衣参事就可能成为陪衬。
最后,要努力保障布衣参事的制度化延续机制。无论存在怎样的争议和问题,布衣参事都是一项民主政治与政府管理的有益尝试。政府应将布衣参事的选聘常态化、制度化,并逐步规划政府参事中布衣参事的比例、来源、职权等具体问题。如温家宝总理去年给新聘任的8位国务院参事颁发聘书时所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总要有一批心忧天下、勇于担当的人,总要有一批从容淡定、冷静思考的人,总要有一批刚直不阿、敢于直言的人。一定要从制度上保障布衣参事真正能够并更好地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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