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湖北省纪检干部培训班第1期于5月7日开学,27日结业。下面是湖北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陈绪国同志给培训班学员上第一堂课的内容。
深入推进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 陈绪国
(2010年5月7日)
同志们,今天你们开始了集中学习反腐倡廉理论的生活,也是我省在华中科技大学建立的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基地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第一期学员,你们有这么好的机会从繁忙的纪检事务中挤身出来专门学习理论和相关文件,我感到高兴和祝贺。我今天给大家上第一堂课,课的主题是“深入推进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
一、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我党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改革开放时期,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从而保证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顺利推进。今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五中全会讲话中指出:现在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总体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这是对当前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基本评价和概括。
从我省的情况看,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一是通过持续不断地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进一步转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二是通过加大纠风治乱力度,一些党风政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三是通过加强监督、完善制度、深化改革、推进公开,预防腐败的水平不断提高。四是通过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深化,反腐倡廉的工作思路和方法越来越科学,手段和措施越来越有力,党风廉政建设的成绩和效果越来越明显,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保证,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干部作风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从全省、全国的情况来看,有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一)腐败现象呈现“五种趋势”
1、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呈现蔓延趋势。一是行政审批、人事、司法、财经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领域和部位腐败案件频发多发。二是教育领域腐败案件居高不下。三是商业贿赂蔓延到经济社会诸多领域。
2、腐败主体呈现群体化趋势。一是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二是家庭腐败问题突出。
3、腐败手段呈现多样化趋势。
4、腐败涉案金额及影响呈现扩大趋势。一些腐败案件的违纪金额越来越大,给国家集体造成的经济损失越来越大。
5、权力腐败与道德腐败呈现交织趋势。
(二)干部作风中存在“三种不良风气”
1、收送礼金之风。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礼金“红包”问题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最为突出的问题。
2、奢侈之风。主要表现为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购用公车这“三公”问题。
3、玩乐之风。少数党员干部工作上不用心、不用力、不用情,学习上不读书、不钻研、不思考,把主要精力用于玩上。
(三)干部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一些新的问题
1、因干部作风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越来越多。
2、不良风气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影响越来越深。
3、部分党员干部对不廉洁行为的容忍度越来越高。
4、网络舆情下的反腐败斗争越来越复杂。
对于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概括了两句话:一是“成效显著,必须坚定信心”;二是“问题严峻,必须坚定决心”。我们既要看到全党反腐败的坚决态度和所取得的巨大成绩,牢固树立反腐必胜的信心,同时又要正确认识当前存在的严重问题,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加大反腐斗争力度,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我们可以把握和掌控的最低限度。
二、准确把握和贯彻落实好《廉政准则》
(一)要把握好《廉政准则》的几个关注点
1、关于收受他人财物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只要收受了“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不论是否为对方谋取利益,都属于违纪行为。
2、关于以交易或者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以委托理财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主要指以委托他人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得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与这两种行为类似的还有以与他人合作开办公司、与他人合作投资等形式收受不正当利益。
3、关于经商办企业。在这个问题上有两条政策界限:一是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是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或者证券。
4、关于买卖股票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将其合法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既是个人投资理财的重要渠道,也是对国家建设的支持。但不准利用职权、职务影响买卖股票,不准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买卖股票,不准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
5、关于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限制问题。一是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等活动。二是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对于违反这两项规定的,要按照“退出一头”的原则处理,或者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经商办企业活动,或者调换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岗位。
(二)贯彻《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基本要求
1、信念要坚定。2、心态要平和。3、情趣要高雅。4、欲望要节制。5、交友要慎重。
(三)认真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
第一,抓好学习宣传。要把《廉政准则》学习教育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采取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使他们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第二,抓好突出问题的解决。根据省委要求,当前和售后一个时期,全省要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1)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国(境)外旅游、违规购用公车和收送礼金等“三公一金”问题;(2)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3)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4)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的问题;(5)国家公职人员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问题;(6)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以后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单位领取报酬的问题;(7)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多占住房等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8)工程建设领域违规违纪突出问题和私设“小金库”问题
第三,抓好配套制度建设。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与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有机统一起来,按照“52个不准”的要求,制定落实配套纪律和制度,明确行为规范、政策界限和处理规定,做到定性准确、界限明确,程序完备,处理恰当,操作方便,落实有效,逐步建立以《廉政准则》为核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反腐倡廉建设有关制度相配套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体系。
第四,抓好监督检查。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全省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情况要适时组织一次集中检查;二是组织省委巡视机构对各市(州)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进行一次巡视;三是和组织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全省县级以上领导班子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主题,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及时发现和纠正相关问题;四是年底要组织一批市(厅)级党政正职干部在省纪委全会上就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廉政准则》的情况进行述职述廉;五是要严肃查处一批违反“8个严禁”的典型案件,并公开曝光,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三、深入推进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总体要求上,就是坚持一个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突出一个重点(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做到三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工作中,就是要坚持“六抓”:
第一,抓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一要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二要创新教育的方式方法,增强教育的实效性。三要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增强教育的启示性。
第二,抓制度,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当前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还存在“无制度可用”的遗憾;二是制度还不够科学,还存在“制度不管用”的尴尬;三是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够强,还存在“制度难适用”的困惑;四是制度的刚性不够强,还面临“有制度不用”的挑战。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突出重点,就是要注重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健全对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的制度,注重建立事前监督制约的制度和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把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任务,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决不允许有章不循、有禁不止。
第三,抓改革,着力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当前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改革: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二是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三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四是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
第四,抓督查,确保政令畅通。一是进一步拓展“点线面”结合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按照“点上突破、线上延伸、面上拓展”的要求,以促进扩大内需政策贯彻落实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取得实效为目标,对每笔资金和每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进一步加大专项督查工作力度。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经济发展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强农惠民政策落实、农民工培训资金使用等问题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督促有关方面加强日常监管、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建立风险预警防控机制,更好地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第五,抓惩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是突出查办案件的重点。二是正确处理惩处与保护的关系。省纪委要求各级纪委在查办案件中把握好“三条原则”:即能够通过谈话或函询了解清楚举报情况的,就不派人调查;能够通过核查弄清问题的,就不使用“两规”措施;违纪违法情节较轻、用党纪政纪处理能够达到惩治和教育效果的,就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树立正确的办案政绩观。始终把教育挽救干部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做到查实问题、严肃纪律、惩治腐败是成绩,查清问题、澄清是非、保护干部也是成绩,把查处极少数腐败分子与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机统一起来。
第六,抓创新,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水平。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在工作理念上要着眼“四个安全”:即着眼于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来部署谋划反腐倡廉工作。二是在工作思路上要逐步实现“四个转变”:即逐步由侧重遏制向惩防并举、重在建设转变,由侧重事后“亡羊补牢”向事前预警防控转变,由侧重监督约束干部向监督干部与保护激励干部相结合转变,由侧重为干部设置“高压线”向注重营造干事创业“安全区”转变。三是在政策把握上要注意“三个区分”:即注意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行为区分开来,把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支持和保护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四是在工作重点上全面推进“十个全覆盖”。从当前的情况看,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十个全覆盖”工作,把它作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健全机制,促进落实,注重特色,创新发展。同时,有的地方也反映,在推进“十个全覆盖”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探索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