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03]6号
(2003年2月18日公布)
一、目的与界定
第一条 根据学校创建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的战略目标和“国际化”的办学理念,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全英语(双语)教学管理工作,确保全英语(双语)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全英语教学是指所有的教学环节全部使用英语进行教学,包括讲授、板书、教学软件、实验报告、作业、考试、答疑等;对于教学中的疑难点,可辅之以汉语(普通话)进行解释。
第三条 双语教学是指使用汉语(普通话,下同)和外语(主要为英语,下同)进行课堂教学的一种教学方式。双语教学一般要求板书用外语,课堂讲授部分用外语,部分用汉语。
第四条 全英语或双语教学的教材都必须选用国外优秀教材。
第五条 以全英语(双语)教学为突破口,推动国际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体系、内容方法的改革。创造条件,推行与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的“2+2”模式。
二、实施范围
第六条 校内实施全英语教学的范围包括全英语教学试点班和全英语教学课程。全英语教学试点班是指,试点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两课”、体育外的其他所有课程都进行全英语教学;全英语教学课程是指,某门课程的所有教学环节进行全英语教学。全英语教学试点班由学校确定;全英语教学课程,由教师申报,院(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条 双语教学课程,由教师申报,院、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按学校要求,各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有8~10门课程使用全英语或双语教学。
三、教师的聘任与解聘
第八条 全英语教学试点班教师的人选,由学校面向校内外、国(境)内外招聘。应聘全英语教学试点班的教师,须填报应聘申报表(见附件1、附件2),经学校组织试讲后,择优聘任;已担任过全英语教学试点班授课且教学评价为优良的教师,再一次应聘相同课程的全英语教学可不再试讲。
第九条 对应聘全英语教学试点班教师的要求:
1.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应聘课程的教学工作;
2.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能够比较流畅地用英语进行授课及交流。
第十条 全英语教学课程教学与双语教学教师人选,经院(系)研究决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一条全英语教学教师的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少数跨学期的多学时课程为两个学期。
第十二条受聘全英语教学试点班、全英语教学课程和双语教学的教师,如教学不符合要求,学生意见大,经调查核实后,学校有权解聘。
四、教学要求与考核
第十三条对受聘为全英语教学试点班教师的教学要求:
1.选用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近几年使用的优秀教材;
2.通过资料、参考书等形式,及时补充本学科的最新发展情况;
3.课前编印词汇、注释手册,帮助学生理解教材内容;
4.使用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5.全英语教学试点班的课程考试单独命题(大学英语和不实行全英语教学的“两课”除外)。原已实行单独命题考试的课程坚持单独命题,没有单独命题的课程一律实行单独命题,不参加学校或专业组织的统考。全英语教学试点班之间相同的课程,应实行试点班统一命题。
6.将全英语教学试点班作为学校推行学生成绩评定改革的试点。在全英语教学的课程成绩评定中采取“四三二一制”,即在任课教师对学生所修课程的成绩评定中:期末考试占40%,期中考试或平时测验占30%,平时作业占20%,学习态度(考勤、参与讨论和辅导答疑等)占10%。
第十四条校外受聘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集中时间安排课程。
第十五条对全英语教学试点班学生实行“有进有出”的机制。试点班学生因学习困难等原因,允许自愿申请转出试点班。同时从同年级普通班学生中根据自愿原则,经本人申请,院(系)考核,选拔优秀学生补充到试点班,保持试点班规模基本稳定。转出全英语教学试点班的学生,按全英语教学要求所修课程成绩按1.1的系数折算后在普通班记入学习成绩档案。
第十六条学校对全英语教学试点班、全英语教学课程和双语教学实行全程质量监控,每学期末进行教学质量考核。
五、受聘教师待遇
第十七条受聘为全英语教学试点班教师享受相当于校内特聘教授岗位待遇的特殊津贴,可优先安排出国培训;国外(境外)受聘教师,学校依据受聘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情况,按每学时300元至400元计发课酬,报销往返机票和校内住宿费。
第十八条对受聘为全英语教学课程的教师和受聘为双语教学的教师由教务处按相应标准划拨经费到院(系)进行补贴。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全英语教学试点班特聘教学岗位申报表(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
2—1.校外大学教师应聘华中科技大学全英语教学试点班特聘教学岗位申报表(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
2—2.校外大学教师应聘华中科技大学全英语教学试点班特聘教学岗位推荐信(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
华中科技大学
二OO三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