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我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始面向全校教师开展观摩课活动,组织教师走进教学经验丰富、课堂教学效果突出的优秀教师课堂,进行同行间课堂观察、借鉴学习和交流研讨。经过一个学期的尝试,教师们对观摩课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该活动为教师们提供了更多向同行优秀教师学习的机会,对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为持续做好该项工作,现决定向各院(系)征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观摩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
以院(系)推荐为主,各院(系)推荐观摩课教师1~2名,教务处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推荐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二、推荐教师资格
推荐观摩课教师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均可:
1.各学科教学中的优秀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功底扎实,教法上具有一定特色,课堂教学效果突出,深受学生和同行的好评。
2.曾获得过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名师、宝钢优秀教师奖、我校教学质量一等奖、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等教学荣誉称号。
3.愿意将自己的课堂提供给我校教师观摩、学习、交流和研讨。
三、具体做法
1. 院(系)根据推荐观摩课教师在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所承担本科生课程的具体情况,填写华中科技大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观摩课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并于2016年2月19日之前将院(系)签字盖章的申请汇总表纸质版交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whzhb@hust.edu.cn。
2.教务处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院(系)申报观摩课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各院(系)。院(系)教学管理人员务必提前通知教师做好观摩课的各项准备工作。
3.教务处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初向全校公布该学期观摩课信息,并组织教师参加。
四、联系方式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张冰 周琳
电话:87557142(主校区) 83692923(同济校区)
邮箱:cwhzhb@hust.edu.cn附件:华中科技大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观摩课申请汇总表http://jwc.hust.edu.cn/show/article/articleShow?id=2888&type=xxtz_0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