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及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通知,现现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国科发外〔2011〕316号)相关规定,开展2015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简称国合基地)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认真阅读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网站发布的《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www.cistc.gov.cn/introduction/info_4.asp?column=375&id=87591。
请有意向申报国合基地的院系认真对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认真填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附件2),并提交相关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3和4)。
附件下载请登录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网中的通知页面下载。
二、申报时间
请申报的院系于2015年5月6日前将正式的申报材料(申请书、实施方案各1份)报送至科发院纵向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星、马向阳
联系方式:027-87558293
邮箱:kfyzxc@hust.edu.cn
科发院纵向处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