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现将征集2016年度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选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基础研究重大课题应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湖北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以及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体现学术前沿的研究课题。
2.应用研究重大课题应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会议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围绕国家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特别是要突出湖北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在党委和政府决策中能够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3.所有选题都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能够通过联合攻关形成集成优势,取得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4.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省社科重大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和我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重复。
5.选题应体现协同攻关,注意吸收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
二、选题提出与报送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的征集工作,严格按照选题要求,结合本校和校际联合的研究优势,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反复凝炼,使选题体现科学性、规范性和前瞻性,突出问题导向,淡化学科,避免因人设题。
2.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选题进行认真评审和遴选,并最终形成重大项目课题申报指南,发布申报通知。
3.各单位限报5个选题,并对每个建议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主攻方向和需要重点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作500字左右的简要说明。
4.请于2015年7月10日前将选题和说明用E-mail发送至指定邮箱,并请打印1份加盖学校公章后于7月10日前报送至我厅思政社科处。
联系人:谭庆华、王立彬;
联系电话:027-87328331,87328219;
电子邮箱:hubszc@126.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邮政编码:430071。
湖北省教育厅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