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师:
2017年自主创新基金院系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此次可申报项目类别有青年项目、前沿探索项目、专项任务项目、重点项目。申请者只能申请一项自主创新基金项目。
1. 青年项目
主要用于对青年教师的启动资助,支持青年教师开展自主研究,鼓励创新。
要求:40周岁以下,无自主创新基金在研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2. 前沿探索项目
瞄准国家未来发展和学科前沿进行的前瞻性研究,以及学术思想新颖、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方面的创新性研究。
要求:原则要求45周岁以下,无自主创新基金在研项目。
3. 专项任务项目
院系自主安排,所设项目应紧密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支持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
要求:无自主创新基金在研项目。
4. 重点项目
旨在支持和培育学科交叉研究,目标是承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
要求:无自主创新基金在研项目。
二.项目经费
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前沿探索项目、专项任务项目)单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重点项目单项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一般项目旨在支持和培育基础研究,目标是承担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旨在支持和培育学科交叉研究,目标是承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
三.申报时间与提交材料
请于2017年4月10日前,登录学校自主创新基金管理系统(http://fund.kfy.hust.edu.cn/),在系统提交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同时将电子版发至wenjiecai@hust.edu.cn,纸质版一式三份请交蔡文杰老师。
四.结题(2016年立项的自主创新结题要求,供老师们参考。2017年立项的自主创新结题要求文科处暂时还未出台)。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达到以下要求之一即可结项:
(1)著作类成果正式出版;
(2)论文类成果要公开发票1篇以上,其中5万元以上(含5万)重点项目需在《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规定的B类期刊发表,5万元以下一般项目等需在《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规定的D类期刊发表;
(3)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为省部、市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并有相关证明或获得同级领导批示;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教育部大学智库专刊》完全采纳;
(4)软件类成果需有应用单位证明;
(5)一般项目同一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者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重点项目同一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者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作者或者第一通讯作者,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项目成果均应唯一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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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