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晚,国家大学生素质教育系列讲座第1264期在西12N405教室举行。美国亚利桑那州大学蓝志勇教授作了题为《地方政府创新的法律环境探讨》的精彩讲座。yL23411永利官网登录有关教师和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蓝志勇教授主要以美国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运作的法律环境讲解了地方政府治理创新的问题。
对于创新的理解,蓝志勇教授用“挑战已知,拥抱未知”进行概括,特别强调了思维方式转变在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克服创新的“瓶颈”关键要打破思维定势和摆脱传统制度的惯性,因为创新的最终实现需要制度支持。政府创新本身也是一种制度创新。
蓝志勇教授提出良好的法律环境是地方政府创新的先决条件,原因在于法律可以为地方的分权划清底线,为地方政府的创新设立边界。
从中央与州的关系上看,美国虽然是联邦制国家,但并不就是分权性质的。美国的联邦主义者缔造的是由一个由分散到集中的中央集权的联邦体制。在联邦宪法中,规定了州政府的“不可为”条款,同时也有互惠条款,也就是给州政府的分权划定了界限。蓝志勇教授用“唐僧管理孙悟空”来比喻联邦政府管理州政府的方式。
再从州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看,美国的地方政府数量庞大,因种类的不同而被州政府赋予不同的职能。一般地方政府与州的法律关系,主要有州-县、州-市两类。相对而言,县与州的法律关系比较单纯、稳定,市与州的法律关系则变数较多,成为地方政府与州法律关系的主导方面。城市化以来,州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是互动的,通过“迪龙规则(Dillon’s Rule)”和“地方管理特许权(Home Rule)”(国内有学者翻译为“地方自治”),相互博弈,形成美国地方制度的一个特色。
“迪龙规则”反映的是19世纪后期州与地方的政治现实。一方面,是州议会中的权力结构, “农村地区控制着州议会”,这个议会“罔顾多数人已经生活于城市地区”,带有反城市的偏见 ;另一方面,是垄断资本与政党机器的结合,控制着州议会,并藉此控制地方事务,“使得19世纪晚期所谓的‘强盗式财主’对城市的掠夺合法化”。“迪龙规则”是从州权的角度对第十条宪法修正案进行解释,通过州宪法、而不是通过地方管理特许权表现出人民的权力。
地方管理特许权扭转了“迪龙规则”的方向,让城市行使不被法律与城市宪章禁止的所有有法可依的权力。州明确承认地方管理特许权,但要受制于州的一般法律条款,并将制定地方管理特许权宪章的权力扩大到较大的市,但前提是该种地方管理特许权宪章须经州立法机构在不加修正的条件下予以批准或否决。在此原则下,各地争取的地方管理特许权存在一些共同的方面,如行政机构设置、权力功能、财政方面的自主权和公务员的人事管理权等。
地方管理特许权为地方政府的创新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对20世纪中后期美国大都市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积极作用表现在:
1、让城市居民能够根据本地的情况和条件采用、调整城市政府的组织形式。
2、使州的立法机构摆脱了为大量城市事务进行立法、以及根据“一般宪章”对各类城市进行单独立法的沉重负担。
3、能为大都市区中心城市管辖权问题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4、地方管理特许权的设立为鼓励各地自行处理问题提供了良好的思路,各城市不必像过去那样频繁地去州立法机关寻求解决方案,进而激发了各地居民参与地方事务的积极性。
最后,蓝志勇教授对中国目前的政府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并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未来走向进行了合理的预测,并强调了构建良好法律环境对地方政府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