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
逻辑起点问题
涂又光
各位同志:
这次年会论坛安排我作一次发言,我准备了几个小题目。在这宝贵的30-50分钟之内,我恐怕连一个题目也讲不清楚,那就只试讲一个罢,这题目是“关于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逻辑起点问题”。
有“逻辑起点”,还有“历史起点”,后者容易受到注意,前者往往被人忽略。我是怀着“拾遗补阙”的心情来讲这个逻辑起点问题的。
我的讲法是从中国社会性质讲起。从1840年起,中国社会性质是半封建半殖民地。尔后的辛亥革命、新文化运动、北伐胜利、抗日胜利,虽然轰轰烈烈,旋乾转坤,但是中国社会的性质仍是半封建半殖民地。只有到了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社会的性质这才再也不是半封建半殖民地了,而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开始了。这个开始至少也是个逻辑起点。
有人说,不!中国社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从1956年农业、手工业、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开始的。这种意见是认为,社会主义的要素,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公有制规定的。其实呢,生产资料所有制当然很重要,但是再怎么重要也不足以成为规定社会主义的要素。这要素是什么?请看一条经典论断:“各尽所能,按劳动分配。”再看一条:“各尽所能,按需要分配。”[1]这两条都落脚到分配。“臣虽下愚”,经反复领会,终于悟出“分配”的重要性,重要到足以成为规定社会主义的要素。
生产资料所有制与分配的关系,早已可从西元前2世纪董仲舒的一句名言中看出,他说:“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讲的是田地所有制,其实也就是田地的分配,所有制不过是分配的一种表现而已。
以公有制为规定社会主义的要素;以分配为规定社会主义的要素:这是两种社会主义观,若有是非,无妨讨论。“要素”一词,直到清代编《佩文韵府》时尚未出现。我用“要素”,是作为英文essence的汉语译文,冯友兰先生常常如此用,我也就学着用了。
一国的政府,通过稳固的分配制度和灵活的分配政策(如税收政策等),实现社会财富的分配、再分配,使社会财富的全部,与社会成员的全体,保持大致均衡的分配关系,富者受大益,不富者也受益,甚至有牢靠的福利保障:这似乎是社会主义题中应有之义,大概也是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听说北欧的瑞典,这样做的很成功:她叫不叫社会主义,这都好说。
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中国政府,具有充足的权力和能力,来掌握并运用分配这个要素。我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社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逻辑起点,最主要的根据就是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以上好比“打闹台”,以下才是“正戏”——从容讨论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逻辑起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和以后,中国都遵循对立统一规律;但是在成立之前,是对立统一而以对立为主,在成立以后,则是对立统一而以统一为主。对立统一而以统一为主便是和谐。更严格地说,是和谐的根本哲学原理。前面说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逻辑起点,现在再与对立统一而以统一为主合起来看,也就同时是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逻辑起点了。
提出这个“逻辑起点”,有什么意义和作用呢?有什么必要呢?它的意义和作用是,指明方向,提供尺度,以便认识尔后中国历史中的是非功过。因此很有必要。下文举例以明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作为元首,亲手处理种种社会矛盾,写下《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著作,提出“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推广“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凡此等等,不仅符合和谐的方向,而且在理论、政策和策略上有所贡献。尤其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1957年夏季的形势》),就简直道出了一种和谐政治了。遗憾的是,他没有从对立为主转到统一为主,始终坚持他的以阶级斗争为纲,就在这一点上造成盛德之累。
这一类的历史经验,中国最为丰富。春秋战国是以对立为主的时代,而秦汉统一后则在转向统一为主上各有教训。秦始皇于称皇帝后还继续搞他的严刑苛法,结果两代速亡,老本赔光。汉高祖马上得天下,还想马上治天下,懵懵懂懂,不知转变,多亏陆贾敢于逆鳞开导,这才开始拐这个大弯子。秦汉以后历朝全国性的新政权建立后,都能自觉或不自觉地拐这个大弯子,史称“偃武修文”,指的就是这种转变。可见,得天下以对立为主,治天下以统一为主,古今如此,并不由于主义不同而不同。由对立为主转到统一为主,就出现当时的和谐社会。在一次讨论会上我听人说,只有社会主义才有和谐社会。我不信。若是说,只有社会主义可能有最和谐的社会。这我信。
《礼记·中庸》云:“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此言将和谐高举到宇宙大全的至上地位,无以复加。这里且不说它的宇宙意义,只说它在人类社会的意义吧。
西元前9-8世纪,中国已出现关于“和”的论述,都是与“同”对比而言。如《国语·郑语》记载周太史史伯批评“今王”“去和而取同”。“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生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声一无听”,“味一无果”。
到了孔子,干脆直截了当地明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
有一个故事,很能帮助说明这个问题,而且值得深思。西元前522年,齐景公打猎回来,晏子随侍,景公宠幸的大夫梁丘据也赶来了。“公曰:‘唯据与我和夫!’晏子对曰:‘据亦同也,焉得为和?’公曰:‘和与同:异乎?’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醋、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洩其过”。“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见《春秋左传·昭公20年》)
天哪!还要到哪里去寻找辩证法呢?先秦这些土生土长的圣贤,哪一个不是运用对立统一规律的妙手?再用大家比较熟悉的话头说一遍:“和”是搞五湖四海,“同”是搞清一色。
到了西元11世纪,横渠先生张载将辩证法表述为4句:
有像斯有对,
对必反其为;
有反斯有仇,
仇必和而解。
最后一句确立了和谐的地位,当然这要到对立统一而以统一为主的时候。
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以至于全人类,以及人类的环境,其前途、其利益、其选择,是和谐而非相反:这难道还需要证明吗?我不用饶舌了。
无论如何,我们已经生活在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有个历史起点,就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这个和谐社会尚在努力建构之中,令人满意的事占主流,令人不满意的事也还有,不论满意不满意,作为现实我都承认其有个道理,自己力求理解之,对虽不满意的也不予反对,因为反对要有力量,而我毫无力量;退一万步说,即使我有力量我也不予反对,因为人类几千年历史经验告诉我,予以反对未必是处理它的好办法。此话一言难尽,就此打住。
所以我对现实的态度是:绝不“另起炉灶”,只求“就汤下面”。
就汤下面的面很寒碜,只有以下4条:
第一,进行民族精神基本经典教育。相当于基督教文明的《圣经》、伊斯兰教文明的《古兰经》这样的基本经典,中华文明有的是,我先是提名《老子》,后来改提《论语》,理由是《老子》基本精神《论语》有,而《论语》属于教育学类,《老子》属于哲学类。近年以来,民间自发的儿童读经典活动,已有数百万儿童参加,此项新鲜经验也觉得还是《论语》最为基本。现在读《论语》,不同于帝制时代的读经,那时要读许多部经书,现在只提读一部《论语》;又不同于《语文》课本选读若干章句,而是通读全书,不是当作知识传授,而是准备当作精神修养,这一点是本质特征;更不同于“文革”读《语录》,不搞“活学活用”,“立竿见影”;具体作法是运用中华文明传承数千年于不坠的“反刍律”,就像牛吃草,先将《论语》字形字音囫囵吞下去,字义懂多少算多少,人在13岁以前记忆力最好,吞下《论语》全文,然后又像牛倒沫,将《论语》细嚼细咽,消化吸收,终身受用。此项活动安排在小学期间最恰当,当然在中学、大学补读也行。
第二,选编中学文史通识读本。我国中学数理化通识水平并不低于美国中学,或且超过之。惟文史(中学不宜提哲学)通识急需课本,政府宜邀真正的专家会商,精选历史检验过的瑰宝名篇十万字左右,中国的、外国的、各一本。此类读物坊间已经出了一些,政府宜加强考察和整理,略如唐太宗命国子监祭酒孔颖达等作《五经正义》故事。
第三,供养少量冷僻的学术研究。这一条丝毫没有消减热门的意思,热门是“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雷打不动。西方现代化历史,先有科学革命,才有产业革命。人们对产业革命极有兴趣(这很好),对科学革命则不甚了然(这危险)。须知科学革命的真精神(注意:是说“真精神”)是“为科学而科学”,不是为产业而科学。从全社会看,是为产业而科学;从科学家个人看,只能是为科学而科学。不要说科学研究者了,就说小学一年级学生吧,只想着作好作业而得到的糖果和玩具,他能作好作业吗?“心无二用”,“教之道,贵以专”,正谓此。学术研究本身无所谓冷热,与社会一结合就有了冷热,所以冷热是功利问题,不是学术自身问题。既然有了冷热之分,而冷的又往往是最基础最专门的学问,只好由政府和社会维持他们,供养起来。中国社会历来有“养士”的传统,《红楼梦》的贾府就养有好几位清客,何况冷僻的学问家远非清客可比呢。这少量的冷僻学问家似乎以养在高校为合适。
第四,重塑中国人的“人性”,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良性互动。这一条说的太野,我要略为交代几句。中国人走自己的路走了几千年,到了西元19世纪,西方侵略者强迫中国人走西方的路。中国人在19世纪以前几千年中构建成功自己的传统社会,并在此构建实践中形成自己的“人性”,即由动物性提高为人性,中国成为文质彬彬的礼义之邦。这种人性是在与中国传统社会互动中形成的,现在却要与中国传统社会不同的社会互动,于是发生“重塑”中国人的人性问题。这不是再由动物性提高为人性,而是将原有的人性重塑为新型人性。中国人在19世纪以前的人性论,包含有仁、义、礼、智、信等成分。这五者在《论语》中是分散讲的;到《孟子》才将仁义礼智联着讲;到董仲舒才将五者联着讲,而称为五德;到朱熹才在《玉山讲义》中将五者联为一体而名为人性。从《论语》到《玉山讲义》,这一千六七百年的中国人性论发展史,也大致反映中国人人性发展史。西方人性论,以康德讲的最妙,若与中国的比较,则康德只算讲到义,还没有讲到仁。(此冯友兰先生说,极为确切。)
所以仁义礼智信不能丢,在重塑人性时,发挥人类独有的抽象能力,将五者在传统社会中的时间性、空间性、其他条件性尽量抽掉,再将此抽剩下的抽象的五者,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间性、空间性、其他条件相结合,形成新的仁义礼智信的人性。这就是“臭名昭著”的抽象继承法,是一种古今中外普遍采用的方法论。这本身就是创造新人性,同时决不排斥超出五者的新发展。在这里容不得“短期行为”,要以世纪为单位观其后效。
以上4条,第一条关系到初等教育,第二条关系到中等教育,第三条关系到高等教育,第四条关系到全民教育,都是我根据切身体验,觉得需要郑重提出,而且希望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发展中得到解决。虽然自知孤陋,仍然讲出来向大家请教。
谢谢!
(2007年7月作于华中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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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两条经典论断,是1958年冬中共中央武昌会议确定的译文,其原文是德文,其英文译文分别为:
From each according to his ability, to each according to his labour.
From each according to his ability, to each according to his needs.
字面上没有出现“分配”,语义中则确切是讲分配。据说是张仲实同志译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