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4日下午在院101教室内举行了气氛热烈的图书捐赠仪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我院土地管理系兼职教授徐汉明向我院捐赠了其十余年来撰写的近十部著述。院长徐晓林教授、党总支书记何流清同志参加了捐赠仪式,活动由党总支副书记童文胜同志主持。
捐赠仪式上,徐晓林院长首先表达了对徐汉明检察长的捐书及讲座活动的衷心感谢。他说,现在的学生非常幸福,因为你们赶上了最好的时代。比起以前,现在的学习和科研条件可谓非常充足。徐检察长当年读书的时候条件远远不及现在,但是他的终身学习的理念,积极进取的学习精神一直促使他在工作之余刻苦学习相关理论知识,主动追求学业的更高层次,并在十年间积累了大堆学术成果。他讲,象徐检察长这样对自身要求严格、工作努力勤奋的公务员是我国广大公务员的优秀代表。正因为有这样有担当、有历史责任感的公务员,才推动了我国社会发展前进的进程,他们是支撑我国改革开放工作的脊梁。如徐检察长很早就将自己学到的法学知识和管理知识相结合,用来思考和研究我国土地产权问题,到现在已经取得了很多成果。他鼓励同学们,应该珍惜现在优越的学习条件,学习徐检察长的刻苦好学的精神。只有在精神上有追求,在学习上有追求,才能永远站在时代前列,承担起在祖国发展过程中我们该承担的责任。
徐常务副检察长说,现在的学生拥有着以前不能比拟的学习条件,但是更要保持头脑清醒,不断校正自己的人生目标,在学习上扎扎实实的前进,才能最终见到硕果累累。他回忆自己以前的学习经历,总结起来有三个方面的困难。一是知识获取难。当时书籍十分匮乏,徐汉明检察长从十七岁时打着手电筒自己看完了《什么叫法律》,到后来研读了《中国通史》《世界通史》,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自学《青年自学丛书》通过了高考才开始了进一步的深造。二是学习环境差。当时在大学的条件远远不及现在,没有固定的教室自习,也没有现在这么多的书籍资料和数字资料,只能自己克服种种不便学习。所以条件差不是限制学习的借口,重要的是对待学习的态度和精神。三是空余时间少。除了在大学里学习和后来的几次脱产学习之外,其他大部分学习时间都是在八小时工作之外自己挤出来的。经常下班回家后在晚上还要自学到深夜,周末也将别人游玩的时间用来自学,持之以恒才有今天的学习成果。说到此次捐赠的著作,徐汉明检察长说,这都是自己近十年来勤学习勤思考慢慢积累起来的成果。对于学习,没有一蹴而就的捷径,但是只要有恒心,有目标,不要急躁,清楚知识都是逐步积累起来的,最终都会有成果。如果把华中科技大学比喻成东湖,这里的知识对于我们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但我们在长期学习钻研的时候要明确一个目标,如果能有成果回报其一碗水甚至一勺水,也是我们能做出的成绩,是我们学习的责任。
捐赠仪式结束后,徐常务副检察长为我院土地管理系全体硕博士学生做了一堂题为“探索建立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的讲座。我国一百多年来发展中经历了五个阶段的土地产权变革发展,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这个历史包袱不但没有卸掉,反而随着现代经济发展出现了新的矛盾新的问题,成为社会不稳定之源,也阻碍了农业工业化的发展。在分析马克思土地股份产权理论的现实意义的基础上,徐常务副检察长提出创新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的五项建议。